别处手记|平流层的震颤

别处手记|平流层的震颤

看到有人说金就像哈里想象出来的一样,我会发疯……从宿醉的房间中醒来,走出破碎的窗和汽化的酒液,走下楼梯将自己沉入迪斯科和温暖的旅店大堂,在这个不知今夕何夕不知此处何处的时空断层里,无论你是忧郁的智慧的还是粗鲁的,也不介意你在走向他之前停留在候鸟标本前发呆,你知道金曷城会在那里等你。


“如果说我不是一个警察呢?”金温和地笑了笑,“有时候我们都会产生这种错觉。”

当这个几把海岛睡着的时候只有我和金曷诚游荡在街上,雾蒙蒙的灯光惨淡映照在我们的侧脸,冬天萧索湿润的空气一直卡在我的喉咙,我走许多步,金曷诚偶尔会停下来看海湾,以及组装他的枪。充满尸体腐臭的一天过去了,我失忆的恐惧逐渐被冲淡,金曷诚是一张橘红色的网,罩住了深夜也罩住每一个死亡临近的瞬间。我有直觉和预感,我会某些瞬间的莽撞掉落进平行时空,随后在其中死千次万次。金曷诚只是我57分局的同事,戴眼镜,在这个肮脏的社会里充当归属瑞瓦肖的移民,但每次都会随着我的尸体死在一旁,随着我成为怄烂的汁水,成为贼鸥的口粮。这个冬天如此漫长,冰冷的雨后阳光十分吝啬,我在无尽的死亡幻想里醉酒,之后坐起身,金曷诚在我身旁50厘米的位置,疑惑看着我,他问你又怎么了,我不知道该如何作答。


我走到湖边的阶梯上停下来,想听一听浪潮涌动的声音。金从我的身侧走过,沿着阶梯徐徐走进湖水里向远方眺望,水面漫过他的脚踝,绿色的水藻在他脚边散开。我们都短暂地忘却了此程之所为何。


瑞瓦肖下起雪的时候,我和金刚刚来到褴褛飞旋的房间阳台,我穿上失久而复得的另一只鞋,振奋非常。雪花洋洋洒洒飘落,把我们跑过的许多路和留下的斑驳脚印都掩埋住。这是一个虚拟时钟不再向前行走的时刻,我看着他,他看着雪……我想我的这一生绝不会漫长,当我看到安非他命时心脏止不住地跳动、当我奋起跃上高台感到一阵不知所措的眩晕、当我说起也许我们都早已死去又以幽灵的魂魄重聚,我是一个从死亡中旋转而来又旋转而去的影子,而金是一张虚空的网,总在我失神时看向我,在我看向他时又转向别处。共淋雪给人一种长厢厮守的幻觉,仿佛终于找到我那仍未回到记忆中来的故乡。谁知在我这注定短暂的一生,究竟还将淋过多少场令人感伤而坦然的大雪。


阿西尔——“实际上我们不知道他来自哪里,或者他是谁。真的。 “有一次我们出去聚会,在偏僻的市郊或者是煤城,我记不清了。或许就是煤城……”

那是郊区中最糟糕的一种。在加姆洛克西部,马丁山尘土飞扬的山坡上,几座倒闭的矿井留下了一堆悲慘的居民。在瑞瓦肖最偏远的地区,甚至都没人想去剥削那些家伙。

阿西尔——“爱凡客跟着别人的节拍,尖叫了整整一夜,直到他的嗓子哑掉为止。当太阳从矿区升起。 ……有矿区?当然这可是煤城啊!”她点了点头。 “爱凡客是跟我们一起来的。路上都在发出那种狗狗喘气的声音,甚至话都说不了了。 “绝对是在煤城,因为我们花了两天时问才走回市郊。他一路上都在呼哧呼哧地,我们从未问过他为什么要跟我们一起,或者他究竟是谁。我想他的名字应该是杰曼尼……” “人是很可爱的,” 她平静地说。

通情达理[容易:成功]——你能看出那一定是个美好的夜晚,回忆让她沉默了一会儿。

内陆帝国[中等:成功]——你希望你也在场。


一个远处来的司机没必要对马丁内斯真诚,但汤米霍姆终日靠在卡车背后抽烟,远离纷争和声色犬马,坦然说自己更喜欢审慎的生活。我敬佩他,几乎是一见面就爱上他,徒劳用蹩脚的诗句试图打动他。然而几天后,我却逼问他。他说,把一个好朋友的事情像呈堂供证一样说出口很痛苦、请不要这样对我,然而哈里杜博阿置若罔闻,铁了心继续,就好像选择肉体派也选择了一种不容扭转的钢铁般的意志。但我,作为哈里杜博阿内心的我,恒久动摇、软弱、优柔寡断,像鸦灰色的天空盘旋的海鸥,不断怀疑着我所做的一切是否真如我强硬的手腕那般有意义、是否值得我践踏一切暴露出脆弱面的人和事。河流究竟从哪里开始算作海,就像朋友、我是什么时候失去你的呢?


在那个毗邻死亡的转角,我靠在墙上百无聊赖地拨号。一万个已经人去楼空的号码,曾传进我伟大的无线电事业的电子噪音与雪花一样的声波、幽灵的言语。三生电气拨号台回馈我以一个心碎的女人的眼泪,舌苔上泛起像是钠灯和车窗上雨水的味道,她的声音:你不知道我等待这通电话多久,分开后的每一天我都……能遗忘你的感觉真好。还没等我从似曾相识的惊惧中找回全身的血液,电话已倏然断了,再拨过去发现是同一段录音,我的心悸痛苦和恍然大悟顿时像被戏弄的小丑。金说,放下电话吧,无关紧要的事。但是那段录音……转过街角仍萦绕在我的脑海,困住我,困在电话系统中一百年的爱情。


去查看过坤诺的爸爸之后真的不知道该拿这个小孩怎么办好。这个彻头彻尾的小混子,自童年便没有被爱过,穿行在错综复杂的现实体制覆盖之下的街道里,随着脚步散播着荒废、破败、毒品与谎言,但同时又连公制单位都尚不清楚,对神秘生物有如此天真的相信,觉得那个暴雨夜全身湿透蜷缩在自家门廊的流浪女孩古怪、危险,却仍会对每一个可能伤害她或带走她的大人露出幼狼的犬齿。很高兴最后这不是一个全然悲伤的、无可奈何的故事,让我在一片混乱中失去锚点后发现我内心的怜悯和爱会支撑我走完最危机四伏的道路。


特别喜欢辛迪说,我们生来可不是为了让你过上舒心日子的,混球。


其实想象不出来警督会离开瑞瓦肖,而这样一个人最渴望的是飞行,当飞行员,但是瑞瓦肖根本就没有空军。他日复一日穿着那件飞行员夹克,把车开飞起来,听超速的音乐。一个人在心愿某事之后才发现它不存在,这不像大多数人梦想破灭的过程。甚至可能在眼睛之前,远视曾是他退一步的暗自安慰,而眼睛死后他甚至没有了梦想虚幻的权利。物质现实和假想空间双重拒绝了他,43岁的今天他是一位很实干的人.

有时候觉得金好,有时候觉得他的全方位的好不可能不掺杂一点冷漠。登台唱悲伤歌曲的时候金不在,我既庆幸他不在,不必为安慰我的丢脸的心碎而费心,又渴望他拥抱我。另一面心里知道他不会,所以又庆幸他不在,这已经确信的答案就始终离地半尺。如此种种,猜疑怨怼,感激心软,周而复始。最害怕的是他适时的沉默和回避,从来不出格,我就渐渐觉得被抛下在这急性脑病里,心里不是这么想的吗?——这两位主角中,只有一位知道其接下来的台词。一人的聒噪有时是寂寞的,所以我要他穿上混混衣服,要反复让他给我讲讲案件。我想要第二个声音。但其实金曷城最初对种族主义司机怒目而视,我欣喜若狂;车上装载狂飙猎人FM,我立刻想往金的飞驰。我是一个和哈里一样的粗心大意横冲直撞的我,通常要很注意才能让自己不要忘却这个金。

我失去很多与金一同奔走的时刻,枪战过后只有小孩带来寥寥几句音信,从此左下角的仿佛亘古不变的角色框就换了人。我曾在金的面前轻抚又狠踢那个广场上的无辜邮筒,并不出于愤恨或疯狂,仅仅是在探寻我与世界能够进行多深的联系,这些摸索可能让我变成可笑的、奇怪的人,但我并不怕因此让金失望。几日过后我在此处独自燃烧赭红色的重油漆,“总有一天我会回到你的身边”,从狰狞的字变成烈火又消失在春风里。人的命运是多么奇怪,究竟是什么使我在83%的检定里仍然失去他?因为命运已知晓我暗自同他并非同舟共济而是争强好胜而惩罚我?那么命运也知晓我想要最后用竹节虫的显现来换取他的吃瘪吗?但天意又怎会知我一开始就全心全意地输给他呢。